居民朋友们:
根据国务院、省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为持续巩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群免疫屏障,从即日起启动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现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01接种对象
18岁及以上已完成接种北京生物、北京科兴、武汉生物灭活疫苗两剂次,且第二针次接种时间满6个月以上的人群。
02接种原则
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可使用与第一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03接种要求
保障和服务社会基本运行的重点人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力争做到“应接尽接”。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居民朋友就近前往接种点进行加强免疫接种,进一步增强免疫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