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备案
一、受理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与入住家庭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
二、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来源渠道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 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三、办理地点
常宁市培元街道莲花路88号华岁商贸城 政务中心二栋五楼60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确认合同乙方已经取得公租房承租资格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确认乙方已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确认已经通过审核 |
五、收费标准
此项不收费
六、 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