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图书馆直属分馆
馆 名 | 地 址 | 开放时间 |
潞城街道分馆 | 潞城街道公园壹号198号花园社区自助图书室(88385005) | 周二—周日 8:00-20:00 |
横林镇分馆 | 横林镇全民健身中心 (13815057666) | 周二—周日 8:30-11:00 12:00-21:00 |
横山桥镇分馆 | 横山桥镇文体中心东一楼(68212900) | 周二—周日 8:30-17:00 |
成人图书借阅区借阅规则
1. 年满12周岁读者凭本馆有效读者证、信用证(一人一证)借阅图书,须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读者证、信用证。
2. 图书借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期15天。读者证、信用证上如有逾期图书、音像制品及期刊未还,则不能再次借阅。
3. 图书未办外借手续不得带出借阅区,办理外借手续前,请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撕扯、折叠等问题,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作技术处理后办理借阅手续。
4. 本借阅区文献属国家财产,读者在借阅文献期间,损毁、遗失文献须承担责任并赔偿,并扣除读者证或信用证上相应积分。
(1) 遗失文献:读者遗失文献,应以同版本完好无损之原文献赔偿,如无法以原文献赔偿,则按原文献价格的3~20倍赔偿。按出版时间计算,10年内书籍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10年(含10年)以上20年以下书籍按原价格的10倍赔偿,20年以上(含20年)按原价的20倍赔偿。
(2) 损毁文献:指涂画、圈点、折叠、剪裁、描拓、污损、撕画、划刻、撕扯、撕毁文献。
a. 损毁情况较轻,不影响阅读,按原书价的30%赔偿。
b. 损毁严重,无法修补,影响内容完整及阅读,应赔偿原文献,不能赔偿原文献按遗失文献处理。
(3) 爱护每册图书上粘贴的条形码和芯片,以免影响图书的借还。如发生损坏情况,按每本图书5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