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电动自行车、电动车上牌已全面启动!以下是车辆上牌规定。
对于车架号符合机动车车架号编制规则的车辆,根据车架号出厂年份代码区分出厂时间,进行分类处理。具体如下:
(1)2019年以前出厂的,可以登记上牌;
(2)2019年出厂(即车架号第10位标识为“K”)的核对车辆标牌,标牌上制造出厂日期为2019年4月之前的可以登记上牌,没有车辆标牌或者标牌上制造出厂日期为2019年4月之后的不予登记上牌;
(3)2020年出厂(即车架号第10位标识为“L”)的不予登记上牌。
以上车辆均不包括合格证为机动车整车合格证的车辆。
ps:
1、对于体型大、类似男式摩托车式样等有较大安全隐患的两轮电动车辆,暂不予登记上牌。
2、每台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车只能拥有一块合法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