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公租房合同签订要求(签订内容+执行要求)

地方特产2022-09-17 22:58:30智慧百科

耒阳市公租房合同签订要求(签订内容+执行要求)

  耒阳市公租房合同签订要求(签订内容+执行要求)

  对实物配租到位的保障对象,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在30日内与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合同签订后30日内报市住建局备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赁期限;

  (五)房屋维修责任;

  (六)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包括退回公共租赁住房、调整租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等;

  (八)配合资格核查的约定;

  (九)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十)其他约定。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纳房租。

本文标签: 房屋  住房  耒阳市  日内  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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