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本补贴按年度申请,自初创企业设立之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年度。每次申请的补贴为已发生的上一个年度的租金。如存在变更法人后符合补贴条件的,租金补贴从变更法人后起算。
各类补贴对象须在企业(或其他创业实体)初创期内(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首次补贴申请,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时间为界点计算。
每一符合补贴条件的年度,应在下一年度内提出申请。可按年度连续申请补贴至满3年(即首次申请符合条件,后续年度申请不需再审核是否符合初创企业条件)。但如果中途有年度中断申请的,后续年度的申请须在企业(或其他创业实体)初创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