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曾用名加注: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护照持有人;
2、姓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护照持有人;
3、换发加注:申请护照换发的护照持有人,在护照换发申请同时已加注;
4、补发加注:申请护照补发的护照持有人,在护照补发申请同时已加注;
5、曾持照加注:过期失效护照持有人,在护照失效重领同时已加注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应申请人申请,还可以另加注其他两个曾持普通护照号码,总共不超过3个(含)曾持护照的号码。
办理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现场领取);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要求特殊调控地区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
6、提交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提交变更或加注申请→填表交表→检验核对信息→部门审批通过→制证发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20元/项次
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 岳阳楼区学院路188号
办理电话: 0730-8619238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