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需材料:
❖申请人自行提供: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2.申请人名下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
3.物业费发票原件。
❖可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获取材料(无需自行提供):
4.不动产权证书原件。(通过数据共享平台采集无法获取的申请人自行提供。)
❖其他形式还需材料
❖可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获取材料(无需自行提供):
5.新建商品房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通过数据共享平台采集无法获取的申请人自行提供。)
6.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1、发证机构省内,但通过数据共享平台采集无法获取的申请人自行提供;2、发证机构为浙江省外的申请人自行提供。)
7.申请人为高端(含)以上人才的,需提供人才认定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