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凡是具有南昌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均可申领港澳通行证。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的是预受理,本人仍须亲自前往窗口办理。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的居民可委托他人代办,并提交代办人身份证。
申请材料:
1、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本人户口簿、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办理时限:
自窗口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
办证单位:
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即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