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3. 职工及配偶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
温馨提示:
1.申请人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限额为每人每月1500元。
2.两次租房提取需间隔12个月。
3.享受城市品质提升政策的职工以及D类(含)以上人才租住住房的,可每年按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材料
注:D类(含)以上人才即原高端(含)以上人才。
三、办理渠道
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可通过以下线上途径便捷办理哦: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涉及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及D类(含)以上人才年租金高于提取限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