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
2.银行卡
3.婚姻证明
4.家庭无房证明
(注意:申请人属于高层次人才的情况,申请人需要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书;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小贴士:嘉兴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2.申请人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限额为每人每月1500元。
3.两次租房提取期间需间隔12个月。
4.中心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推进中涉及房屋征收或收购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房屋征收或收购后,因无房需租赁自住住房的,可按实际支付租金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
咨询电话:0573-12345、0573-89978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