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
申领条件: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
注: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所需材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办理流程: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