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衡阳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方面有哪些待遇?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普通门诊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一个结算年度内,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最高限额600元,最高限额范围内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即基金支付420元。
2、“两病”门诊
城乡民居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的符合用药范围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
按照70%比例支付,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360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60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960元。
3、特殊门诊
特殊慢性疾病门诊统筹病种确定为15类43种。报销比例70%(血透80%、精神分裂症100%),年限额2400元-54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