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条件(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1.申请人具有非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0183元;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
4.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3年(含)以上;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建德市公租房申请规定的其他条件。
补贴方法标准:单人户享受36平方米,2-3人(含)户享受48平方米,4人(含)及以上户享受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