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金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注: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科)和学历学位等要求,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6.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日止;
2.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通过金华市人民医院网上招聘系统,注册后登陆,按照要求填写个人简历,上传所需材料附件,应聘有意向的岗位(须在考试前提供报名所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报名所须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⑥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科研等其他业绩材料。
4.资格审查和筛选
报名结束后,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进行考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经商定后再确定开考。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业务考核、面试的形式,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60%、40%计入总成绩。业务考核、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医院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考试报到地点:金华市人民医院南门(金华市横九路),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考试成绩查询:金华市人民医院官网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业务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及相关行业标准(含心理测试)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联系电话:0579-89138553(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579-89138697(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