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就业人员落户岛外如何申请:
一、先办理《落户人事信息》(即《厦门市外来人员落户社会保险审核》事项,全程网办)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允许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
1、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持有效居住证,且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自建住房、集资住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点击查看:厦门人社局推送的 落户人事信息 申请指南
二、办理落户
信息提交成功后,市人社局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系统反馈审核情况,并通过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申请人带齐材料(点击查看材料清单)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地点一览:
➤厦门户口准迁证办理地点一览
➤办好准迁证再去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并采集人像换领身份证!
省内户口:不需要本人回户籍地迁移户口,网上自动迁移,准迁证上有二维码,扫描就可以查询迁移进度,提示迁移完成即可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迁入户口
省外户口迁移流程 :本人/委托人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同意迁出→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办理新身份证【*是否需要回户籍地办理迁出以公安部门为准!】
派出所地址查看☛厦门户籍业务受理点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