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我市一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治疗工伤期间享受每人每天30元的伙食补助费;
经本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食宿费标准按核定的天数在200元以内凭据结算;
交通费按普通公共交通工具费用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