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起,金华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
一、优待对象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金华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
二、优待内容
1. 免费乘坐金华市辖区内的城市(城乡)公共汽车、金华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运营的轨道交通线路;
2. 免费游览金华市域内的公园、国有单位经营的旅游景区(点)(限景区首道门票免费);
3. 免费参观金华市域内由国有单位运营的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限门票免费)。
三、优待办法
1. 免费乘坐公共汽车:
优待对象持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放的优待证,即可免费乘坐市域内城市公共汽车、城乡公共汽车(不含长途汽车、城际公交、城际班车、客运专线)。
2. 免费乘坐轨道交通:
方式一:人脸识别智能通行。①下载金轨智行服务App完成注册;②录入人脸信息,开启“刷脸乘车”功能;③初次使用前需本人携带优待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车站客服中心找工作人员核验激活;④后续乘车直接人脸识别过闸。
方式二:客服中心人工核验。①优待对象携带优待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车站客服中心找工作人员核验;②通过专用通道进入付费区;③出闸前到客服中心找工作人员核验有关有效证件;④通过专用通道走出付费区。
3. 免费游览景区:
优待对象本人可免费游览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等15个A级旅游景区和其他由国有单位经营的文化旅游景区。景区首道门票免费,景区内导游讲解服务、停车、游船、电瓶车及休闲娱乐性项目等不在免费范围。
金华市国有单位经营的A级旅游景区
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婺州古城景区、金华之光景区、六洞山风景名胜区、兰溪·天下江南景区、兰溪市长乐福地、永康方岩风景区、浦江仙华山风景名胜区、浦江县神丽峡景区、武义大红岩景区、武义县寿仙谷景区、武义俞源景区、磐安百杖潭旅游景区、磐安县花溪风景区、九峰山风景区。
四、注意事项
1. 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凭优待证享受优待,优待服务提供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查验户籍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驾驶证、户籍证明等);
2. 尚未申领优待证的人员,可至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和申领;
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详细政策解读可登录金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