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时间及采样方式:
1、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1:0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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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样方式:直接前往
3、咨询方式:85742016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提醒市民: 1、保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坚持佩戴口罩、社交距离、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2、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依法追究责任。 3、从省外或疫情发生所在地市旅游、出差返汕后,请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观察14天,做好健康监测。 4、在没有接种禁忌证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5、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酒店或工作单位,并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就医过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