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将于3月30日0时停止四川平台“学法减分”登记,于3月31日21时全面关停四川平台“学法减分”所有业务,并于4月1日0时正式启用全国统一平台。
全国统一平台依托“交管12123”APP运行,四川平台依托“四川公安交警公共服务平台”APP运行。
四川平台和全国统一平台依托不同的APP运行,平台切换后,四川平台的数据无法全部迁移至全国统一平台。
注意事项:
1、已在四川平台登记,但未在2021年3月31日21时前完成学习和考试的,平台切换后,全国统一平台无法继承原登记信息,需在全国统一平台重新登记、学习和考试
2、2021年3月31日21时前已在四川平台完成学习,但未考试的,平台切换后,全国统一平台不记录相关学习(包括学时等)信息,需要重新登记、学习并考试。
3、系统切换后,全国统一平台只记录已在四川平台完成学习考试并成功减分的分值。如:某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已在四川平台减免2分,则根据“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可多次申请学法减分,但每人最多减6分”的规定,平台切换后,该驾驶人可在全国统一平台最多再减免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