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农村建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地方特产2022-09-18 19:05:32智慧百科

咸阳农村建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两年内建造农村自建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一、提取步骤:

  1、在单位领取填写《咸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销户)申请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

  2、持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银联卡到中心业务大厅或者咸阳住房公积金手机APP上办理相关业务的审批结算手续。

  3、提取资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转到职工本人的银联卡(一类卡)上。

  二、提取材料:

  1、配偶农业户口的户口本原件;

  2、农村宅基地土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原件;

  3、购买建房材料发票原件;

  4、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的证明原件;

  5、身份证原件。(仅限于两年内建房提取)。

  注: 以上所需资料应出具原件并同时出具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提取申请表;

  、办理地点和机构:

  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及中心业务大厅

  、办理流程、标准、时间:

  为一窗式即时办理;

  使用以上材料提取公积金不收取费用;

  三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029-12329、029-32890000。

本文标签: 原件  宅基地  公章  单位  业务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