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莞籍居民办理机动车过户需要提供东莞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
二手车过户需要提供材料列表
1、机动车预约查验申请流水凭证【注:办理时需提交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拓印膜2份,发动机号拓印膜1份,车管所免费提供拓印服务】;
2、新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
(1)东莞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外地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及东莞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原件
(1)正常交易过户的机动车,证明原件就是业务办理地(东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2)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证明是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户籍地或车辆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死亡继承的机动车,需提供旧车主死亡证明原件、户籍地或车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遗产继承公证书;如公证书上有两人名字,其中一位是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到公证处开具声明公证书。声明车辆暂由监护人代管,承诺未成年人18周岁后将继承权归他,过户业务直接由监护人办理,未成年人无须到场
(4)属于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的机动车,需提供法院出具的已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行驶证原件;
以下6-8项资料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8、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9、属于57座以上客车,或个人名下登记车辆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或公路客运的中小型客车的,还需提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