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海宁市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申请条件
(一) 劳动年龄段内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统筹地户籍城乡灵活就业人员。
(二)统筹地无雇工的劳动年龄段内个体工商户。
(三) 劳动年龄段内,在统筹地实际缴费满10年,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非统筹地户籍人员。
(四)统筹地法规政策规定可以参保的劳动年龄段内其他人员。
嘉兴市海宁市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嘉兴市海宁市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流程
申请 — 受理 — 初审 — 审核 — 办结 — 送达
(一)申请人向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当场作出审核决定,并向申请人反馈核定结果,并在业务系统内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