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人员落户衡阳如何办理(非衡阳原籍)
➤登记条件:
因被判处徒刑而注销户口,现已刑满释放(含假释、保外就医)的人员,因有配偶需到配偶处、未婚需到父母或者抚养人处、丧偶或者离婚需到子女处、系固定职工需到工作单位处等非原户口所在地落户的。
➤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释放(含假释、保外就医)证明等凭证;
三、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原户口注销凭证(包括原户口注销证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数据的,须提供记载有人口信息主项的户籍档案);
四、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五、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要求办理户口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落在亲属户口处的,需提交接收其落户的配偶、父母或抚养人、子女的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凭证材料以及拟落户地户主或房屋所有人同意其登记在本户的书面意见;
2.落户在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接收证明。
➤其他要求:
因未婚、丧偶或离婚等原因申请迁入的,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核实刑释人员的婚姻状况或由其本人填写婚姻状况声明。
➤申请人:
迁入人本人提出申请。
➤办理机关:
迁入地县市(区)公安机关。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