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海宁市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业务受理条件
对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减员或少减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
2.年度企业裁员率(岗位流失率)低于海宁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嘉兴市海宁市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线下办事点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二号楼二楼10—12号窗口
具体地址:嘉兴市海宁市硖石街道海州东路548号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其中7-9月2:30-5:30);冬季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3-87223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