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随军家属户口迁入指南:
事项名称 | 随军家属户口迁入 |
事项性质 | 公共服务 |
审批(办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各市办理户口登记实施细则。 |
申请(办事)条件 | 本市驻军干部符合正连职位(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五级士官)以上的士官,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军落户。 |
申请材料 | 申请人申请书、身份证、军(士)官证、结婚证、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任职命令、军队干部(士官)家属随军审批表、入伍登记表、家属身份证、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等。 |
法定周期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