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1、必须由驾驶人本人办理;
2、在中国境内有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记录的,不予核发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3、对申请人以前的入境记录进行核查,发现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告知其处理完毕后再申请。
二、【办理材料】
1、《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表》;
2、年龄及身体条件符合中国驾驶许可条件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入出境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下的有效签证或成都出入境签发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下的居留许可);
4、有效期内境外正式驾驶证原件、复印件,非中文表述的需提供翻译件;
5、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驾驶自带临时入境机动车的提交自带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7、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二张。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到安全教育室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第三步:到牌证窗口领取临时驾驶许可。
四、【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