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耒阳市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标准
(一)按照广覆盖的原则,结合我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参保失业人员每月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1098元的30%,即330元/月。
(二)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失业人员只能申领1次,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
(三)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