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嘉兴有轨电车运营安全管理,保障运营秩序,为乘客创造安全、便捷、舒适的乘车环境,依据《嘉兴市有轨电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守则。
凡进入有轨电车管辖范围内(含车站、有轨电车车厢等区域)的人员,应当遵守本守则,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共同维护乘车秩序。
乘客应当遵守以下票务管理规定:
(一)按序排队刷卡、投币乘车。无票乘车、持无效车票乘车的,应按照全程票价补交票款。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或者持伪造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有轨电车运营单位有权将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有上述行为的乘客,可以将其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二)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身高不足1.3米的儿童乘车;
(三)按照国家、省、市规定享受乘车优惠的乘客,可以凭有效乘车证件、乘车卡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