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打。
不同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混打”吗?
同一个技术路线的不同厂家的疫苗可以“混打”。效果完全一样,既不会影响保护效果,也不会影响疫苗的安全性。
而对于不同技术路线的疫苗能否“混打”的问题,国家正在开展这方面的研究,目前暂无公布的研究数据。
因此,当前情况下,如果没有同一个企业、同一种技术路线的产品来供应的特殊情况下,我们建议用同一种技术路线的产品来替代,就是说,灭活疫苗只能替代灭活疫苗,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只能替代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只需接种一剂次,不存在这样的情况。
当前我省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剂次和接种间隔要求如下:
①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
需要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21天),第2剂在8周(56天)内尽早完成。
目前,我省使用的大多是此类疫苗,大家在打第一针满21天后,请尽快去接种第二针,以尽早起到更好的保护效果。
②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需要接种3剂;相邻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周(28天)。第2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56天)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后6个月内完成。
③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只需接种1剂。
6月,全省主要集中对已完成第一剂接种的人员进行第二剂接种,同时对出国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川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接种第一剂。暂未接种第一剂的人员可以在7月继续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