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办法
1、报名条件。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对象是湖南生源、高校毕业离校且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湖南生源”指入学前户籍在湖南省内的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高考后被录取的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学生。
2、报名程序。符合见习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陆湖南人才网(www.hnrcsc.com)或各级人才中心网站了解见习基地的岗位需求,下载并填写《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与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件)或者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件一并提交所在地人才中心。
各级人才中心对毕业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和登记后,结合见习基地要求和毕业生意愿,向见习基地推荐。达成见习意向后,见习基地和毕业生签订《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2)。见习高校毕业生可将档案转至所在地人才中心进行统一管理。见习期间,各级人才中心免费为见习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见习基地于每年8月31日前将见习高校毕业生名单报至所在地人才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