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新冠疫苗临时接种点停止接种的通知
经县防控指挥部决定:
1、9月22日起县人民医院新冠疫苗临时接种点(原第四人民医院)停止接种新冠疫苗;
2、9月26日起,县保健院、县中医院、新区医院新冠疫苗临时接种点暂停接种新冠疫苗;
请以上医院跟当地街道政府衔接好后续工作,及时向公众做好通知传达。
【接种注意事项】
1.接种对象一定要带好身份证原件,不能空腹接种,接种前后不喝酒、不熬夜;59周岁以上人员如有去年或今年的体检报告请一同携带至接种点。
2.接种后一定要留观30分钟后方可离开;
3.疫情防控不放松,接种者做到正确佩戴口罩、间隔1米就坐、加强手卫生,在接种区域不得大声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