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政策
1、我市重大疾病救治病种共20种,在签订协议的定点医院就诊,实行定额或限额按规定比例补偿。具体病种及指定就诊医院如下:
2、重大疾病申请:
患者先在签订协议的定点医院就诊,医院医生诊断符合救治病种条件时,医院将提供《救治申请表》;
然后患者本人或其家属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户口簿)、诊断证明、《救治申请表》至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窗口办理申请;
在《救治申请表》确认盖章后,患者再将《救治申请表》返还签订协议的定点医院,患者即可在医院结算时获得重大疾病的补偿(具体病种的补偿比例及限额,请电话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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