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州市“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未成年居民”个人缴费主要通过省社保卡扣缴,其中同时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居民通过养老保险签约账户扣缴,缴费人需在对应银行账户存足相应保费。
2.11月1日起,“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未成年居民”也可通过银行柜台、微信、支付宝、POS机刷卡、“我的常州”电子钱包等渠道缴费。
3.“高校大学生”由学校统一收取保费后代缴。
城镇居民
1、申请并提交材料:
参保人员须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及时办理续保登记手续,根据自身情况提交上述材料;
2、审核:
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进行审核,并将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名单汇总报送区劳动保障部门。
3、缴费:
参保人员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好登记手续并缴费的,由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出具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收款票据。
4、审定:
区劳动保障部门对本地区所有参保人员进行分类,审定汇总后将名单报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5、发证:
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向参保人员发放《常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
城镇职工
单位参保:
1、参保手续办理:
单位录用新职工后,应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所属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参(续)保手续。
2、申办职工医保IC卡:
单位新增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带上述办理材料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医保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