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渭城区失业补助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咸阳市渭城区1404元/人月);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按50%执行(咸阳市渭城区877.5元/人月)。
(2)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申请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按参保地城市最低保障标准,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600×2=1200元)。
(3)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政策受理期限:
2022年延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申领程序:
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采取线上线下申领。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请,或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省政务服务网及“秦云就业”小程序、支付宝和微信平台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