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失业保险办理材料:
1、普通情形
(1)《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三份),在经办窗口(社保窗口、邮储银行窗口)办理的,填写《常州市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点击下载申请表:http://www.czrsj.cn/publicservice/download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可复印,包括首页和本人所在一页);
(3)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
2、特殊情形(须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1)在社保经办窗口办理,填写《常州市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有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申请表》;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的,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证明材料:
a/认定本市国有企业或集体所有制连续工龄的,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材料;
b/认定部队服役年限的,提供《军人服现役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退伍证明(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复员)证、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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