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企业。
【补贴条件】
(一)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二)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
【补贴标准】
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申请材料】
(一)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
(三)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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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核验信息】
(一)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
(二)失业保险缴费信息;
(三)毕业证信息;
(四)是否已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五)高校毕业生身份是否同时在其他地区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申请程序】
(一)本项目原则上“免申即享”,无需单位提出申请。补贴数据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在省一体化系统审核,审核通过的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后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生成拨付计划汇总并经柜台审核后,推送至市社保中心支付,拨付计划同时由市就业中心予以盖章确认。(办结时限:每月20日前发放当月补贴)
(二)用人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和审核(2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的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后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生成拨付计划汇总并经柜台审核后,推送至市社保中心支付(5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计划同时由市就业中心予以盖章确认。(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对于多发、错发的,单位有责任配合追回相关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