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指南
首次参保用户,可前往医保经办窗口、基层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选择缴费档次并采集银行账户信息。
(一)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本市户籍学生)以个人身份或家庭户为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有条件的村集体(含村民委员会、经济联合社、农村股份合作社、村民小组等)、居委会可为本村(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持居住证人员以个人身份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本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由所在学校为参保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困难群体(含本市户籍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及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由各镇街医疗保障职能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参保登记所需资料
1.城乡居民以个人身份办理参保登记所需资料:
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下载,提前填写和现场填写均可)
②参保人身份证原件
③本人在中山开户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不含信用卡等不能用于扣费服务的账户)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
④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城乡居民以家庭户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所需资料:
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下载,提前填写和现场填写均可)
②居民户口簿原件
③同一《居民户口簿》的家庭户应指定其中一个成员的银行账户作为家庭扣费账户,需提供家庭户代缴成员的身份证原件
④家庭户代缴成员在中山开户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
⑤家庭成员代办的,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非家庭成员代办的,需提供户主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城乡居民以村集体、居委会为参保单位的,请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村集体、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中山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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