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参保人员对失能评估结论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评,缴纳复评费用,复评结论为最终结论。
(一)复评费用预缴
长护险参保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可选择银行柜面缴纳现金(银行账户与用户名于评估结论发放时一并提供),支付时需备注复评申请人姓名及缴款用途。
(二)复评申请
预缴复评费用后,参保人员(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至常州市长护险经办服务窗口进行现场复评申请。
1、复评费用缴款证明(现金解款单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
3、申请人失能等级评估结论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委托代理人银行卡原件(预缴费用时使用的银行卡)。
(三)特别说明
距复评结论作出不足6个月时,常州市长护险参保人员不可再次申请失能等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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