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补贴
申请对象
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对大学生在我省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我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
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
申请材料
1、创业项目
个人领办应附本人身份证,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补贴申报表。
2、创业实体
领办人身份证,创业实体概述,创业补贴申报表。
注意:
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
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资格认定和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
其它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所需认定材料,由所在市(州)人社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