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的基本条件是:
家庭年收入8万元及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4万元及以下,且在我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乡镇无私产住房或私产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和稳定就业的住房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
在此基础上,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住房困难群体:
1、城镇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2、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符合相关规定的参战涉核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
3、受到绵阳市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4、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5、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1-2级残疾的家庭;
6、符合中央、省、市政策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
二、申请途径: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的社区申请。
三、申请时限:
各区(园区)根据市住房保障中心接受申请资料截止时间,结合辖区实际自行定制本辖区受理时间。各区(园区)住建局须在8月30日前将本辖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料上报至市住房保障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四、各区(园区)咨询电话:
涪城区住建局:6277360
游仙区住建局:2130181
高新区住建局:2554878
经开区住建局:8333728
科创区住建局:6336162
仙海区住建局:276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