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启动绵阳市涪城区石塘街道红星社区片区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涪城区石塘街道红星社区6、7、9组,拟征收面积约1.0195公顷,实际征地范围和面积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市涪城区石塘街道红星社区片区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土地现状调查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公示结束后,涪城区石塘街道办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其他征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启动涪城区青义镇二次雷达试验基地(龙门空管试验场)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涪城区青义镇龙峰村1、5社和村集体,拟征收面积约4.8005公顷,实际征地范围和面积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涪城区青义镇二次雷达试验基地(龙门空管试验场)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土地现状调查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公示结束后,涪城区青义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