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2月15日起
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费用进一步降低总费用最高不超40元/人份
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不区分普检快检、不得上浮,下调不限。
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参照执行。
➤详情可查看以下内容:
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测定(单样检测)检测服务费从50元/人份统一降至25元/人份,检测以及试剂费用总和不得超过40元/人份;新冠病毒核酸测定(混合检测)费用从12元/人份统一降至8元/人份(含检测试剂盒费用)。
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抗体(单独检测IgG或IgM)检测服务费从25元/项降至15元/项,同时检测IgG、IgM两项抗体的服务费从35元/次降至25元/次。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和抗体检测试剂,按照实际购进的集采中选产品价格执行,其中核酸检测试剂盒采购价格超过15元的,相应扣减检测服务费,确保核酸检测费用总和不超过40元/人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