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岳阳楼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止垂钓的通告
岳楼政发[2021]24号
为有效保护岳阳楼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防范水域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办长渔〔2020〕3号)、《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0〕1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长江禁捕期间因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有关事项的函》《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2021年12月3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钓区范围:划定我区境内长江、洞庭湖岸线(贮木场—擂鼓台)和离岸线300米内水域范围涉及洞庭湖口铜鱼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岳阳市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水域为禁止垂钓区域,禁止任何人在禁钓区垂钓。在禁钓水域需以垂钓方式开展科研教学、调查监测、探捕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须按《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长江禁捕期间因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有关事项的函》要求严格审批。
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农业农村部门和街道(乡)综合执法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在执法过程中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欢迎监督并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公安部门110或渔政管理部门0730-8611315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