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珠晖区兵役登记通告
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湖南省兵役登记办法》,现将珠晖区2022年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一)初次兵役登记
1.凡常住户籍所在地在珠晖区内,以及在珠晖区内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初次兵役登记。进行兵役登记的同时,可申请2022年义务兵应征报名。
2.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24周岁的男性公民,没有参加初次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
3.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且本人自愿的,也可参加初次兵役登记。
(二)预备役登记
参加初次登记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预备役登记;现役军人退出现役,符合预备役条件,经部队确定需要办理预备役登记的,应当办理预备役登记。
二、登记时间
初次兵役登记: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预备役登记:通常在现役军人退出现役和预备役部队编组整组时进行。
三、登记方式
(一)初次兵役登记
男性适龄公民可通过“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或“湖南兵役网”(https://www.hnsbyw.com)或“兵役登记”移动APP(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登记,也可到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或高校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登记。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上网或到站登记的,经兵役登记站同意,可以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二)预备役登记
退役军人、其他应服兵役公民应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预备役登记的现场核查。
(三)信息复核变更
往年已完成过初次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应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信息年度复核变更。
退出现役的士兵自退出现役之日起40日内,退出现役的军官自确定安置地之日起30日内,到安置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对初次兵役登记信息进行复核变更。
四、法律责任
(一)适龄公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拒绝、逃避初次兵役登记:
1.不按规定时限完成初次兵役登记,经警示教育逾期不改的;
2.故意虚报、隐瞒个人兵役登记相关信息的;
3.违反兵役法有关兵役登记其他相关规定的。
(二)应服兵役的适龄公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拒绝、逃避预备役登记:
1.退出现役的士兵自退出现役之日起40日内,退出现役的军官自确定安置地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到安置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进行兵役信息变更的;
2.接到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参加预备役登记的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登记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组织的兵役登记信息核验的;
4.故意虚报、隐瞒个人兵役登记相关信息的;
5.违反兵役法有关兵役登记其他相关规定的。
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珠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湖南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受理
适龄公民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湖南兵役网或“湖南征兵”微信公众号进行政策咨询,也可到当地武装部以及兵役登记站进行详细咨询。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