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青年人才有什么要求?(对象+条件)
根据《衡阳市青年人才集中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引进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35周岁)、或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或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二)《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衡发〔2018〕9号)文件发布(2018年10月29日)后引进的;
(三)用人单位从衡阳市行政区域外引进的(自签订劳动服务合同或聘用协议之日起前溯两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参保记录)或从驻衡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
(四)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落户。
注:从原集中引进单位离职、享受生活补贴不满三年且符合引进年龄要求的,也可列为引进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