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流程
1、办证申请。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办理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采集信息。申请人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等材料,民警审核通过的,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委托速递部门代为领取投递的,受理时需采集投递信息。
3、缴纳工本费。按照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证件领取时间及方式。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居民身份证。受理点领取的,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委托速递部门代为领取投递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居民身份证30日内,就近到受理点进行居民身份证核验。
二、受理对象、范围及所需材料
1、受理对象
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
2、不予受理的对象
(1)临时居民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
(2)首次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3)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系统无照片的、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的等不予受理;
(4)对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3、受理范围
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4、所需材料
①在我市办理了居住证的,持居住证办理;
②在我市没有办理居住证的,首先申报个人信息,在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口后,本人持《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办理;
③申报个人信息进行实有人口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在我市就业的,需提供聘用合同、工作证等相关材料;
在我市就学的,需提供学生证、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在我市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④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三、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的设置
目前,我市共设置了11个受理点,具体是:
1 、涪城区公安分局受理点:
设在涪城区高平路2号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a区公安户政窗口
联系电话8116200
2、 游仙区公安分局受理点:
设在游仙区经济开发区东山大道南段6号
联系电话5037110
3、 高新区公安分局受理点:
设在高新区虹苑北路12号出入境大厅
联系电话2540265
4 、科学城公安分局受理点:
设在游仙区绵山路64号科学城花园综合楼2楼
联系电话2497234。
5 、安州区公安分局受理点:
设在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文化广场安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4339906
6 、江油公安局受理点:
设在江油市汇丰路北段户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3272606
7、三台县公安局受理点:
设在三台县梓州干道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电话5239134
8、盐亭县公安局受理点:
设在盐亭县云溪镇石龙大道18号
联系电话13890192226
9、梓潼县公安局受理点:
设在梓潼县城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267976
10、北川县公安局受理点:
设在北川羌族自治县羊角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3楼)
联系电话:4822512
11、平武县公安局受理点:
设在平武县龙安镇行政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 8824552
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群众,原则上只能到实际就业、就学、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在经开区、科创园区就业、就学、居住的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群众在涪城区公安分局受理点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