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佛山企业职工社保费什么时候恢复缴纳?
答:自2023年1月28日起,佛山市恢复办理所属期2023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请各缴费单位和个人于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所属期2023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温馨提示:
1、用人单位在2023年2月28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3年1月社会保险费的,视同正常缴费,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2、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3年2月28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3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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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2023年缴费基数上限为21699元,下限为4340元。
202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2023年,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费率为4.5%,个人费率为2%;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4.5%。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选择统账结合或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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