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高层次人才引进补贴怎么申报?(审批+兑付)
一、待遇审批。每年6月和12月,用人单位对全职引进对象服务期满一年和柔性引进对象服务期满二年(从引进备案时间算起)的高层次人才填报《衡阳市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向单位隶属地或税务登记地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待遇,提交引进人才参与项目出勤依据和工资发放依据等资料。
人才服务窗口对申报资料进行查验和审核,在《衡阳市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后,将相关资料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同级人才服务窗口移交资料,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待遇对象进行严格考察考核和绩效评估后,在《衡阳市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上签署意见,报同级党委人才办审批。
党委人才办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对《衡阳市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进行审批,确定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将申报资料返回同级人才服务窗口保存,填写《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并移交财政部门。
二、待遇兑付。市直(含园区)及四城区引进人才的待遇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审核提出建议,按程序报批后,于次月发放。县(市)及南岳区引进的人才待遇由当地党委人才办审核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