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象和范围
全省境内,在法定劳动年龄(16周岁至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省外籍)、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
四类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从1月1日至12月31日。
【监督检查】
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密切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